濮阳网讯(日报记者 王庆红)7月6日,记者自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濮阳实际,我市积极创新探索,采取6项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是扩大首套房贷认定范围。符合二套房贷申请条件但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二是异地缴存接续互认。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间断缴费不超过1年的,均可接续互认。三是比照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条件和程序,试行省外城市异地贷款。四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再限定城镇户口。五是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提取标准。市城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各县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为市城区每月1000元,各县每月700元。六是及时调整存贷款利率,目前已执行央行6月28日发布的最新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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